本报讯据新华社7月6日消息,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开始公开审理原中共綦江县委书记张开科涉嫌受贿、玩忽职守一案。
起诉书指控张开科犯有受贿罪。1996年3月,被告人张开科(时任綦江县县长)委托林世元(时任綦江县副县长)为其儿子张俊琦在重庆购买一套商品房过程中,收受綦江县房管所住宅工程公司经理朱光福人民币10万元;同年6月,在綦江县住宅工程公司出售其修建的银河大厦过程中,张开科多次以县领导身份出面协调,并为此收受了县住宅工程公司为表“谢意”而送给他的83.30平方米门面,价值24.2万元人民币。起诉书还指控张开科在未见到可行性论证报告等情况下,决定修建虹桥;在明知“虹桥”未接拢的情况下,不切实际地要求“虹桥建好在两代会通行”,并强行要求:如果通不了,搭板子都要过人,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在7月6日、7日两天内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